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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慈善事业发展的要求,提高全省公益慈善工作的科学性、客观性、公正性,更好地发挥高水平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,按照辽宁省民政厅《关于组建辽宁省民政厅公益慈善专家库的通知》要求,学校决定开展辽宁省民政厅公益慈善专家库组建的专家推荐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入选条件
申请进入辽宁省民政厅公益慈善专家库的专家,需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(一)政治立场坚定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,无不良学术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。
(二)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,能够独立、客观、公正、诚实、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。
(三)熟悉相关专业领域的理论知识、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,了解相关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工作规则,能够胜任专家库开展的各项工作。
(四)身体健康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,有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。
(五)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应为所在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,并具有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实践经验。
(六)高校、研究机构专家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(或相当执业资格),并具体从事相关领域研究,取得社会认可的研究成果。
(七)企业、社会组织专家一般应为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,并具有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实践经验。
二、主要任务
辽宁省民政厅公益慈善专家库的专家,主要承担以下任务:
(一)参与公益慈善领域相关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、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,为省民政厅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;
(二)参与公益慈善领域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工作,提交相关研究成果;
(三)参与省民政厅组织开展的项目论证、专业督导、效果评估和评审评价工作,提出科学、公正、独立的意见;
(四)参与全省公益慈善人才培训工作,提供授课、指导等服务;
(五)参与全省公益慈善领域宣传、普法、辅导工作,受委托拟定相关工作方案;
(六)参与省民政厅委托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申请材料
申请人需填写以下材料:
1.《辽宁省民政厅公益慈善专家库人员推荐表》(见附件1)纸质版、电子版各一式一份。
2.《辽宁省民政厅公益慈善专家库推荐人员汇总表》(附件2 ),仅电子版。
3.相关专业工作和业务资质证明材料,仅电子版。
四、受理安排
1.申请截止时间:
申请人将个人申请材料交所在部门,各部门认真审核本部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。
各部门将申请材料以“姓名+文件名”的形式命名,于2022年11月29日16:00之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至科研部(第二教学楼132室)。
2.联系人:张馨心 王登洲
联系电话:0411-84899169 19818932170 18842830061
附件:
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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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民政厅公益慈善专家库人员推荐表 |
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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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民政厅公益慈善专家库推荐人员汇总表 |
科研部
2022年11月24日